工学院通报批评(2021-2022学年)第研4号
各班级:
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现将本学期整改寝室启明公寓1栋601室(陆奇涛,插线板未断电〉、启明公寓2栋118室(胡承,插线板未断电〉、启明公寓2栋227室(刘海东,插线板未断电〉、桃源公寓21栋117室(陈舒琪、章欣童,插线板未断电)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陆奇涛、胡承、刘海东、陈舒琪、章欣童同学认真吸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鉴,严格遵守校纪校视。特此通报!
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