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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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现将本学期整改寝室启明公寓2栋103室(张杰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14室(陈聪聪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7栋210室(计喆翊、王胜,使用违规电器,插线板未断电);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张杰、陈聪聪、计喆翊、王胜同学认真吸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鉴,严格遵守校纪校视。特此通报!
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二年六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