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、《钉钉打卡晨点细则》,违纪学生智能制造201班(智能制造201班:刘鸿鹏,晨点作弊)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刘鸿鹏同学认真吸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鉴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。学工办每周把课堂考勤、早晚自修、晨点、查夜、寝室检查等情况在院网进行公布,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。
特此通报!
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
学院办公室:0579-82288685 教务办公室:0579-82291533 学生工作办公室:0579-82282980 产教融合发展中心:0579-82291817 研究生办公室:0579-822913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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