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的总体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管理,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特制定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安排,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时间安排
日 期 | 工作任务 |
2022年6月27日-7月31日 | 申报课题 |
2022年8月1日-9月20日 | 提交任务书 |
2022年9月21日-10月30日 | 开题报告 |
2022年11月1日-2023年1月4日 | 中期检查 |
2023年4月12日前 | 学生提交论文答辩稿 |
2022年4月19日前 | 指导老师完成答辩稿审核 |
2023年4月23日前 | 同行交叉评阅、抽检 |
2023年4月30日前 | 完成毕业论文第一轮答辩 |
2023年5月30日前 | 完成毕业论文第二轮答辩 |
二、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申请
根据《6163银河.net163.am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办法实施细则》,凡符合细则要求的均可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申请。请于9月12日前将申请表等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办,电子稿发至gxyjwb@zjnu.edu.cn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每位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开题、中期检查、答辩等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,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在论文管理系统完成相应任务。
2.严格按照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,原则上第一次开题答辩通过率不超过80%;严格答辩资格审核,过程性材料不齐全者不得申请答辩;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结果“总相似比”>30%者不得参加答辩;交叉评阅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;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,答辩流程分为第一轮答辩和第二轮答辩,原则上第一轮答辩通过比率不超过80%;答辩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第一轮答辩,只能在完成论文修改后参加第二轮答辩。第二轮答辩仍未通过者,毕业论文(设计)最终成绩记不及格。
3.同学们若遇到问题或困难,请及时与教务办联系,联系电话:0579-82291533。
工学院教务办
2022年9月2日
附件2:浙江师范大学用户操作手册.rar
附件3:学生写作参考用表(中文版).zip 学生写作参考用表(英文版)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