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现将本学期整改寝室启明公寓2栋110室(黄月朋(三次)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1室(何熠安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2室(赵晨恺、钱浩(两次)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5室(江鑫洋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502室(郑康威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02室(何晨阳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08室(王泽康、严志博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6室(王越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8室(欧阳孝琛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30室(孔思佳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7栋638室(谢新俊,插线板未断电);桃源公寓17栋119室(叶王琴,插线板未断电);桃源公寓24栋215室(明禹彤,插线板未断电);桃源公寓24栋216室(郭子怡,插线板未断电);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黄月朋、何熠安、赵晨恺、钱浩、江鑫洋、郑康威、何晨阳、王泽康、严志博、王越、欧阳孝琛、孔思佳、谢新俊、叶王琴、明禹彤、郭子怡同学认真吸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鉴,严格遵守校纪校视。特此通报!
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