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、《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现将本学期整改寝室启明公寓2栋114室(何畅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10室(黄月朋,插线板未断电);启明公寓2栋122室(钱浩、赵晨恺,插线板未断电);桃源公寓17栋206室(李云霞,插线板未断电);桃源公寓17栋208室(熊晓艺、郑灵、周丽杰、肖雪,插线板未断电)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
希望何畅、黄月朋、钱浩、赵晨恺、李云霞、熊晓艺、郑灵、周丽杰、肖雪认真吸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鉴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。特此通报!
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