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按照《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学院评选,拟推荐以下同学为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如有异议,请于10月31日下午17:00前向学院分管领导朱泽峰副书记(联系方式:0579—82291655),学工办骆怡安老师(联系方式:0579—82282980)反映,逾期视为认同评选结果。
备注:各年级名额分配依照浙江师范大学名额分配办法:
(2023-2024学年各年级资助对象人数/2023-2024学年全院资助对象总人数)×学校分配总名额,得到各个年级的国励名额。